目前,中央督导组已顺利完成东北、西北、西南等地区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8月21日,由财政部国库司司长詹静涛带队的东北督导组率先按计划完成督导工作,顺利返京。8月19日,东北督导组在大连市召开了东北地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导汇报会,听取了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和大连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政策建议,并对三省一市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詹静涛在汇报会上介绍说,全国专项检查从今年5月份开始,已经历时3个多月,总的来看,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全国各地和中央单位在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检查,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并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除四川省因发生汶川地震导致专项检查工作推迟外,其他地方基本上完成了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的工作。就中央而言,到6月初完成了130多家中央单位和600多家甲级代理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7月份开始对35个中央单位、集采机构和代理机构的重点检查工作也已基本完成。通过初步检查,发现了一些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出了一些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为下一步提出改进措施和完善制度规定打下了基础。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在听取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大连市介绍他们开展专项检查的基本情况后,詹静涛对东北三省一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东北各省市的各级领导对专项检查工作非常重视,组织有力,配合密切,措施到位,卓有成效,工作既有力度,也有一定的深度,做得很好,不仅反映了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宣传了政府采购制度,提高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采购的意识,可以说你们的专项检查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按照统一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检查工作将进入整改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目前,专项检查工作正处在从重点检查到整改总结转换的关键阶段。因此,重点阶段工作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专项检查工作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对于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詹静涛在东北三省一市的汇报会上提出以下4点意见: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本地区专项检查的督导工作。要在继续做好重点检查的现场检查和检查后的分析、总结、处理工作的同时,重视和组织好督导工作,落实督导人员,认真制定督导方案和具体计划,掌握本地区专项检查进展情况,为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掌握第一手情况,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是认真细致做好整改提高和总结验收工作。要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全面、细致地分析梳理,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属于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自身问题的,要通过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予以改进;属于制度建设缺失问题的,财政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按照轻重缓急认真做好规章制度建设。总之,要做到既要查出问题,也要解决问题,并且及时将工作情况按要求上报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是要认真完成好专项检查的总结报告。按照要求,各地区在完成各个阶段任务后,要及时总结并上交一份总结报告,最后形成全国总报告报国务院。
四是依法行政,严格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4部门文件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对问题事实清楚的要坚决查处,属于单位行为的要通报批评,属于个人行为要按有关规定查处,特别是对违规违纪严重的问题和行为,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同时,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动态的监控体系,切实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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